兴安盟加强治污力度确保松花江流域水质
更新时间:2008-09-05 09:27
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周秀芳 杨爱群
阅读:116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了确保松花江流域水质好转,兴安盟要求年底前境内被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的企业,必须完成治理任务,否则予以关闭。
近年来,松花江流域污染形势十分严峻,为此,国家逐步加强了对该流域治理力度,将松花江列为“让江河湖海休养生息”试点。兴安盟地处松花江
流域上游,其水污染防治工程在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兴安盟共有7个治理项目被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前有2个治理项目已经完成。由于从组织保障、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三方面强化水污染治理手段,今年上半年,兴安盟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较好,7个国控、区控河流断面均为三类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河流水质标准,松花江流域治理项目兴安盟段治理已显成效。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共投资5.79亿元建设20个重点项目,加强松花江内蒙古段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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