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五大排放源重点监管


13日,天津市出台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将全市划定为四个级别7992个网格管理区域,围绕燃煤污染、扬尘及面源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等重点排放源,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的25项任务,做到防治大气污染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
机动车污染监管
关注“三类问题”:一是及时发现网格内车场(站)进出的机动车、施工工地作业机械和农用机械的“冒黑烟”污染;二是及时发现网格内居民小区长期废弃的黄标车;三是通过现场巡查,及时发现网格内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的问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辖区城管平台报送,并跟踪处置结果。
燃煤污染监管
开展“三项检查”:一是检查网格内是否存在未进驻煤炭集中交易市场的煤炭经营企业;二是检查网格内是否存在煤炭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等环节环保措施不落实的现象,特别是要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煤场不苫盖、不喷淋行为发生;三是检查网格内企业炉前煤煤质的检验报告文件,核查是否存在炉前煤煤质超标的情况。
扬尘污染监管
开展“三项监督”:一是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的监督,要巡查网格内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对土石方作业不落实抑尘措施的、料堆渣堆不加苫盖措施的要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要及时向辖区监督指挥平台报告,交由职能部门处理;二是对渣土运输及道路遗撒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渣土运输不密闭、车辆驶出工地不清洗的行为;三是对面源污染的监督,及时发现烧秸秆、烧垃圾、烧树叶及垃圾裸露、道路不洁、露天烧烤等面源污染,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置的现场处置,不能现场处置的及时上报并对处置结果进行跟踪。
工业污染监管
掌握“三种情况”:一是了解掌握网格内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对“冒黑烟”“异味影响”等直观问题要立即上报;二是了解掌握网格内企业是否存在偷排偷放,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上报;三是了解掌握网格内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通过现场了解或查看运行记录获取相关信息。
新建项目监管
做到“三及时”,一是及时了解网格内新建项目情况;二是及时发现网格内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批建不符”等情况;三是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并跟踪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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