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区6时至22时禁行“黄标车” 治大气污染
连日来,烟台整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不断出台,影响大气质量的机动车尾气排放被列入整治重点。16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获悉,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对“黄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
连日来,市政府开展了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对所有可能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开展突击检查、调查回访,一一落实整改措施。4月25日,为加强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市政府开展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突击检查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施工工地、道路运输撒漏、建筑垃圾和渣土乱堆乱放、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业排放等各类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源。
5月伊始,在市区全面启动“市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月”活动,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检查组调查回访后,对17家工业污染企业单位进行通报,对建筑施工工地进行点名批评,一一落实整改措施。
近日,我市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再出重拳,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从2014年5月15日起,市区化工路、红旗南路以东,幸福北路以南,港城西大街、港城东大街、海天路以北,东至海边的区域内道路(不包含边界道路,不包含环海路及烟台港区内道路),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黄标车”通行。
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据市政府法制办孙杰科长介绍,依照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将分阶段、分区域地采取“黄标车”限行措施。初始阶段,考虑到当前大部分“黄标车”为货运车辆,采取极端的限行政策,可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保障造成影响。“为此,我们参照省内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以当前货运车辆限行区域为基础,确定黄标车限行区域,限行时间与限行的大型货运车辆限行时间一致。今后,随着市区”黄标车“逐年淘汰步伐,将视情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分阶段、分步骤地将”黄标车“限制在城市建成区之外。”孙杰说。
什么是“黄标车”?记者了解到,“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达不到现行规定排放标准,但符合制造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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