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投稿:010-65815687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发邮件

为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谷腾环保网隆重推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技术与企业新媒体传播计划》,七大新媒体平台,100万次的曝光率,为环保行业“专精特新”企业带来最大传播和品牌价值。

    
谷腾环保网 > 新闻信息 > 正文

福建公审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私排废水8000吨

更新时间:2014-12-18 20:35 来源:凤凰网 作者: 阅读:635 网友评论0

福建省龙海人民法院17日公开开庭审理洪泉明、姚庆辉污染环境一案,并通过微博进行了图文直播。据悉,该起民事案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福建审判的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间,被告人洪泉明、姚庆辉伙同他人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办皮革加工厂,擅自从事皮革鞣制加工生产蓝湿皮,且未设置废水污染处理设施,将含重金属的废水直排南溪,共计排放废水8000吨左右。

2014年3月12日,该厂被福建省环保厅查获,经对其外排废水采样监测,外排的鞣制废水总铬浓度为155毫克/升,外排的地面清水总铬浓度为1030毫克/升,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经龙海法院主持调解,龙海市检察院与两名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二被告赔偿治理环境所需的公益资金20万元(人民币),用以修复生态环境。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被告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犯罪,鉴于案发后,二被告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治理环境所需的20万元费用,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洪泉明、姚庆辉均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这是继《民事诉讼法》修订将“公益诉讼”纳入法律规定之后,公益诉讼制度迎来的又一次重大改变,也是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检察机关进一步扩大司法职能,全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的一次全新的探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

关于“福建公审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私排废水8000吨 ”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谷腾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2’第九届典型行业有机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十四五开篇之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进入第三阶段,VOCs治理任务…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2021华南地区重点行业有机废气(VOCs)污染治理及监测技术交流会

自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掀起“VOCs治理热”,尤…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月31日,在经历了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完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