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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县丰台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水处理设备网 时间:2008年3月17日

        宁河县丰台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经天津市水利局批准。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县及项目单位自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理处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宁河县位于天津市东北部,华北平原东部,境内东西方向最长52km,南北最宽49km。全县总土地面积1031km2。示范区位于宁河县丰台镇东淮沽村,工程总控制灌溉面积3829亩。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丰台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铺设低压输水道31.03km,配置软10.08km;安装井10台套、首部连接件、动力配电箱、自动收费系统及水表各28套(个);新打机井6眼、维修机井6眼、新建房343m2;新建过路涵5座;清淤排水沟5.06km,平整土地3829亩;开挖回填及清淤土方11.4万m3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合同名称:宁河县丰台镇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施工,合同编号:NHJSGG/HT-2008-01。

二、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三、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8年4月5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08年6月30日。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三年(2005~2007)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请于2008年3月7日16:0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报名可采用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报名函上注明工程名称、合同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及报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信息服务费
  
        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向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理中心交纳信息服务费人民币400元(以现金形式)。

八、购买招标文件
  
        1)已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3月10日~2008年3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代理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2)未在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理中心注册的施工单位,报名后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信证明(如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副本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8年3月10日~2008年3月14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提交代理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现金、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九、投标保证金
  
        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

十、现场察勘
  
        招标人将于2008年3月15日10:00(北京时间)组织现场察勘,集合地点: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理处(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十一、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9:30(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1号楼底商二层2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sjj.com.cn

        联 系 人:崔相维

        电 话:022-23266688转8010

        传 真:022-23258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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